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主任信箱运行和反馈情况表(2017年9月)
发布时间:2017-10-13
总体 情况 |
有效 来信 |
36 |
环比 下降 |
23.4% |
当月 回复率 |
100% |
典 型 案 例 |
案例1摘要:来信人反映父亲知青返沪退休未能享受独生子女奖励费,现来信咨询父亲是否能享受该奖励费。 处理:回复来信人:经了解来信人父亲系上海知青,2014年在福建退休,户口随之迁至上海,据来信人父亲本人叙述其未在福建享受年老退休计划生育奖励费(包括一次性奖励费、按月领取、享受加发退休工资3%、5%等)。如所诉为实,请来信人父亲至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事务受理中心去办理。办理所需材料如下:1、本人户口本、身份证、婚姻状况证明、独生子女证、退休证明,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。2、未享受过当地规定的年老计划生育奖励费待遇的证明(工作单位出具或原籍地乡镇街道出具)。3、外省市退休后户籍迁回上海,享受支内支边(上山下乡知青)退休回沪相关人员补贴等。4、待区卫计委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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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2摘要:来信人来信咨询城镇退休职工计生奖励,上海为一次性,有的省是每月奖励,何时并轨。 处理:回复来信人:根据《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》第八条,持有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的本市户籍公民,按照下列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:(一)按照《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,办理退休手续时,在按照《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》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,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(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)5000元。(二)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,女年满55周岁或男年满60周岁的,由其户籍所在的区、县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。此种奖励办法本市不会改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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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3摘要:来信人反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能开安定药,希望能对80岁以上的老人网开一面给予优惠,允许在小区附近的卫生所开到一个月的安定药。处理:回复来信人:安定片等药物属于有特殊管理要求的精神药品,《处方管理办法》对此类药品的处方量有相应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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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4摘要:来信人称重庆市已开始筹备立法推独生子女“护理假”,来信询问上海是否有类似的立法推出。处理:回复来信人:关于来信人信中提出的问题,我们将进行研究,并在适当的时机推出实施。感谢您对本市卫生和计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。
案例5摘要:来信人想要捐献遗体,询问哪里可以受理。 处理:回复来信人:根据《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》第六条和第十一条规定,本市各区红十字会和接受单位是本市遗体捐献的登记机构。请向上海市红十字会提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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